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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

写作

自我中学以来,笔和书是从来都不会离开我的手。每每假期或无聊时,笔和书总会为我带来快感。因为每当脑海出现的故事,我将会一一的把它记下来,那些故事必须要有我所选的人物才能筹成美妙的故事---那就是剧本。那时候曾经有想过想当一位编导。写作从来不是我的强项,也没有想要做作家。由我懂事开始,作家必须有很多水墨藏在肚里才能发挥天马行空的故事。当我渐渐长大后,只要你的故事有意思,有一些能触动读者的心,你就是一位畅销的作者。三十岁后发觉我是多么的想将自己所想的,所听的,所看的统统将它演变成字体。可能自己在社会上的一些经历的原故,每次脑海都会出现一行行的字眼飘浮着。当时在想,我手上有一台电脑有多么的好。是她鼓励我每一天写一点,一点点的把它像集邮那样弄成一本书,是本将来给读者的书。真的可以吗?像深雪,张小娴和吴淡如那样吗?

者:文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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